考试培训—中评协关于2019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21 14:31:53| 浏览次数:

中评协〔2020〕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有关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9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已下发各地方协会,现将证书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方协会负责本地区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核和证书发放工作。

二、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证书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委托他人代领的,还须提供代领人身份证件原件。

三、各地方协会应对考试合格人员学历证书进行审核,对学历证书审核未通过人员不予发放证书,并将证书退回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四、对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考试合格人员,暂不予发放证书,请各地方协会做好证书保管工作。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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