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举办清华大学第十二期资产评估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9 12:50:23| 浏览次数:

 中评协办〔2019〕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有关注册会计师协会):

根据2019年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培训计划安排,我会将于2019年10月中下旬在北京举办清华大学第十二期资产评估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开阔学员宏观视野,提升学员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

二、培训内容

财税体制改革与资产评估;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博弈论与策略思维;人工智能时代的互联网创新;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政策与实务;会计计量中的价值评估;并购重组审核中的评估问题;文化产业与资产评估;金融企业管理需求下的批量评估;数据资产化之路;资产评估重点难点问题研讨;领导者语言表达艺术;音乐欣赏与解析;团队建设;资产评估机构参观调研。

三、授课师资

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国内知名院校、相关部门及评估行业专家、学者等。

四、培训对象

(一)报名范围

2018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前百家机构(名单链接http://www.cas.org.cn/xwdt/xydt/59640.htm)项目经理及以上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高,热爱评估事业,勤奋好学,爱岗敬业,本职工作业绩突出,有较大发展潜力;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最近5年未受过行业自律惩戒或行政处罚;

3.在评估机构执业5年以上;

4.年龄不超过40岁(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三)选拔方式

凡在报名范围内的资产评估机构均可向所在地地方协会推荐1人,地方协会汇总后于9月20日前将推荐学员报名表(见附件1)以电子邮件方式报中评协。

中评协择优确定60人参加培训,并于9月30日前将选拔结果通知地方协会。

五、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10月15至24日,10月14日报到。

地点:清华大学。

六、费用

免收培训费;食宿费自理:住宿费每人每天90元。

七、其他事项

(一)参加培训的学员于10月14日自行前往清华大学报到。报到地点: 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2号楼(万人食堂观畴园东北侧),联系电话:010-62785646。

(二)培训结束,颁发清华大学资产评估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参加培训的学员须于10月20日前将本人免冠照片(蓝底1寸)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ujiali@cas.org.cn。

(三)因拓展训练需要,参加培训的学员需自带运动衣和运动鞋。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评协考试培训中心

于佳立,电话:010-88339663, 18810542242;

陈  鹏,电话:010-88339665,13581988331。

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李  莎,电话:13911593479。

 

附件:清华大学资产评估高级研修班推荐学员报名表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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